第66章 近卫师(二)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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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料记载,毛文龙领东江镇时,“每年津运十万,所至止满六七万,余俱报以‘漂没’”。

默认的漂没额度是三成。就是送十只到六七。由此可见当时文官的贪婪。

按照最好的情况算,粮饷从兵部发出,到了将领手里还剩七成。将领们再贪污两成,还剩五成。

那么只剩下官方规定的一半的粮饷,还如何能使士兵安心训练服役,并保持军队战斗力呢?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于是明朝中后期的将领们,创造出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“家丁制”,这一畸形的军事怪胎。

所谓家丁,就是将领自家的奴仆私兵。这些人没有兵籍,不属于朝廷,只属于将领私人所有。将领如果调动,这些家丁也都跟着将领走。

家丁的待遇远高于普通士兵。通常是家丁拿全饷,普通士兵只能拿半饷,甚至是三成饷。普通士兵往往连饭都吃不饱。

明代军队往往是所谓的十日一操练,主要原因便是军队待遇太差了。普通士兵饭都吃不饱,还操练个甚!

即便如此,一支军队也无法达到朝廷规定的兵额。因为养兵的钱根本不够。

譬如一名游击将军,名下领有一支编制为三千人的营伍。实际情况可能是,营中只有两百名家丁,一千二百名普通士兵,其他的便没有了。

但是在出征或者发饷时,朝廷通常会派人点验兵额。

于是在这些时候,将领们都会拉一些地痞流氓或者流民乞丐,给些小钱,令其穿上士兵的衣服,用来站队充数。

这样的军队哪里还会有什么战斗力!

于是在点验完兵额,发完开拔费后,在出征的路上,普通士兵便会大量逃亡。毫不夸张地讲,很多将领为防止自家士兵逃跑所用的心思,要远远多于花在敌人身上的心思。

将领极为看重家丁,给了其好的待遇,也会严格进行训练,并配上全军最好的装备。因此将领的家丁,是明朝中后期军队中战斗力最强的一批人。

为了培养其忠心,有的将领还会和家丁同食同住,并为其安排婚姻。家丁也往往会改从将领的姓氏,双方就像一家人一样。

打仗时,家丁成为了军队战斗力的核心,扈从在将领周围,铁心跟随将领冲锋陷阵。当然,逃跑时也是一样,会拼死保卫将领逃生。

于是一个将领所拥有家丁数目的多少,便成为了衡量这支军队战斗力和将领实力的最重要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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